沈寧最討厭參加所謂的“上流社會”的宴會。
一次,她因看膩那些討好諂媚的嘴臉,決定出去透透氣。在宴會廳後的小路,她偶然遇到一個女孩。一個渾身臟兮兮,右腳微跛的女孩。
沈寧最看不得小女生受傷,雖然對方冷冰冰的,還是熱心上前幫忙。冇想到的是,她隨手幫助的女孩竟然是她的新同桌。
常忻從來冇見過這麼奇怪的女生。
番茄炒蛋一定要吃鹹口,隻吃雞蛋不吃番茄。酸菜魚一定要吃無骨的,隻吃酸菜不吃魚。奶茶一定喝七分糖的,但是不能加冰。
沈寧一直相信常忻,她們約好考同一所大學,在同一個地方工作。隻是她冇想到食言的是自己。
時隔六年,常忻回國。她們再見是在會議室,彼時常氏麵臨破產,正是沈寧收購其最佳時機。
原以為常忻回來要挽救常氏,不想她直接宣佈破產,公司拱手讓人。而這個人不是彆人,正是沈寧。